【加科】/【加另一類科】作業流程、填表說明及注意事項

作業時間與流程說明

受理時間:(非申請時間請勿送件)

依照本校行事曆每學年度【申請上、下學期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及抵免學分辦理期間收件】

  • 112學年度上學期:1121127日至112121
  • 112學年度下學期:11356日至113510
  • 111學年度上學期:1111114日至1111118
  • 111學年度下學期:112515日至112519
  • 110學年度上學期:1101122日至1101126
  • 110學年度下學期:111516日至111520

一、何謂【加科】/【加另一類科】:

【加科】:已取得中等學校類科教師證書,欲申請中等學校其他任教學科領域教師證書者。

【加另一類】:已取得「中等學校」、「小學」或「幼兒園」不同教育階段類科教師證書者,欲申請另一類科教師證書者(例如:已取得「幼兒園」類科教師證書,欲申請「中等學校」教師證書者)。

 二、申請資格:已領有合格教師證書者,並已取得「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三、作業流程:

歩驟()先完成「專門課程認定(採認)申請暨審查」作業,取得「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歩驟(申請人須先完成「專門課程認定(採認)申請暨審查」通過後,再行提送申請加科/加另一類科應檢附資料。

               ※專門課程採認流程:https://edu.cyut.edu.tw/p/412-1047-5635.php?Lang=zh-tw

歩驟()檢附申請表件,請務必具足相關表件後再提出申請,若審查缺件或資格不符將予以退件。

四、注意事項:

※請勿將專門課程認定(採認)與【加科】/【加另一類科】同時送件申請。

※非送件時間請勿送件,將予以退件。 

※請檢附回郵信封黏貼44元郵資,並於信封上說明【辦理加科、加另一類科申請】

 

編號   檔案 WORD ODT
1 【加科】填表說明  WORD ODT
2 【加另一類科】填表說明 WORD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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