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教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

 

  1. 依教育部10754日臺教師()字第1070065450A號函公告。
  2. 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訂於39()61()
  3. 應屆畢業之報考人,於報名時無法繳交第一項第五款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得申請暫准報名。但至遲應於考試放榜日十日前繳交;逾期未繳交不予錄取。(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七條第三項)
  4. 依第34項說明,應屆畢業生應妥善規劃學習成績確認事宜,避免影響報考及取得教師資格權益。
  5. 有關申請108年度教育實習,得否參加該年度教師資格考試,請詳閱下方附件:108年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資格。
  6. 相關事項已公告於檢定考試網站:https://tqa.ntue.edu.tw 
  7. 附件:師資培育法修正重點報你知108年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資格教育部函

108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時程

名稱

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放榜日期

第一次考試

10812()~

10819()

10839()

108422()

中午1200

第一次考試

108418()~

108425()

10861()

108729()

中午1200


附件:

檔案 PDF
教育部函 PDF
108年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資格 PDF
師資培育法修正重點報你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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