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幼教學程】新版「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說明

【中教、幼教學程】新版「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說明

壹、主旨

  • 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公告之規定,報考教師資格考試前需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方符合應試資格,故請依據下列說明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後,逕向本中心申辦新版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以利應試所需。
  • 依據「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九條規定:經本部採認之大陸地區學歷,不得以該學歷辦理臺灣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審查及教師資格之取得;故請勿以大陸地區修習之學分採認為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

貳、申請資格

  • 具備舊版「師資職前修畢證明書」正本者,欲申辦新版「師資職前修畢證明書」。
  • 10721日前修習之舊制生,已修習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而未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

參、受理申請說明

108年度受理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共有2梯次,詳如下表說明

申請梯次

受理申請期間

領證日期

郵寄方式

自取

第一梯次

即日起~

108227()

10841()寄出

10841()開始領證

第二梯次

1081014()~

1081115()

1081223()寄出

1081223()開始領證

備註:

  1. 第一梯次申請資料逾時送()至師資培育中心時,即延至第二梯次審核。
  2. 第二梯次申請資料逾時送()至師資培育中心時,恕不受理申請。
  3. 109年度受理申請期間,將於1091月中下旬公告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
 

肆、申辦應檢附佐證資料

一、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申請表。請點我

二、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學士(碩士)班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四、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影本1份(中教學程免付)。

五、歷年成績單正本 1份。

六、各教育學程學分表(依下表說明備妥相關佐證資料)

教育學程階段

課程類別

檢附項目

數量

網站連結

中教學程

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

1

請點我

教育專業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本校課程規畫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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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課程

專門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

1

請點我

教育部核定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1

請點我

幼教學程

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本校課程規畫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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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業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

1

請點我

教保32學分

32學分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

1

 

伍、學分表填寫問題:

1、教育專業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04-23323000#3205鄭小姐)

2、專門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04-23323000#3203徐先生)

陸、相關電子檔案請寄至huiying@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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