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期申請教育實習(選舊制)─學分審查公告
申請109-1學期教育實習(舊制)學分審查公告
- 重要說明:
1、申請109-1學期教育實習(選舊制)之師資生,請依下列時程繳交學分審查相關資料。
2、請於109年6月12日(五)前上傳審查資料檔案,檔案名稱請務必註明學號-姓名-檔名
5、相關學分審查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師培中心辦公室或04-23323000#3203鄭小姐
- 學分審查應檢附資料及繳交時程
繳交期間 |
繳交項目 |
應備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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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學程 |
幼教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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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109年6月20日(六)止 |
教育實習檢核表 | 教育實習學分預審檢核表 | |
教育專業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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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生專業增能手冊 |
1.師資生專業增能手冊(正本) 2.請確認完成手冊規定並經教育學程導師確認簽章。 (1)研讀教育相關書籍至少10本 (2)參與研習活動至少20小時 (3)參與實地學習至少54小時 (4)參與品格教育行動3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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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教專門課程 2、幼教教保32學分課程 |
專門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 |
1、歷年成績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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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109年6月30日(二)止 |
(中教學程)專門課程其他審查規定 |
1、實習科別為英(語)文群科相關且103學年度(含)以後之師資生需附: CEF B2級(含)以上英語文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明(需含聽、說、讀、寫四項能力) (影本) 2、實習科別為職業群科者且105學年度(含)以後之師資生需附: 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業界實習認定表(業界實習18小時)(正本) |
無 |
即日起~109年7月13日(五) |
(幼教學程)教保32學程 |
無 |
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正反面影本) ※本證明書係由幼保系審查製發且與畢業證書共同發放 |
學士(碩士)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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