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期申請教育實習(選舊制)─學分審查公告

申請109-1學期教育實習(舊制)學分審查公告

 

  • 重要說明:

 

1申請109-1學期教育實習(選舊制)之師資生,請依下列時程繳交學分審查相關資料。

2、請109612日(五)前上傳審查資料檔案,檔案名稱請務必註明學號-姓名-檔名

5、相關學分審查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師培中心辦公室或04-23323000#3203鄭小姐

  • 學分審查應檢附資料及繳交時程

繳交期間

繳交項目

應備資料

中教學程

幼教學程

即日起~109620()

教育實習檢核表 教育實習學分預審檢核表

教育專業課程

  1. 歷年成績單(正本)
  2. 教育專業科目及學分表(紙本及電子檔)

師資生專業增能手冊

1.師資生專業增能手冊(正本)

2.請確認完成手冊規定並經教育學程導師確認簽章

(1)研讀教育相關書籍至少10

(2)參與研習活動至少20小時

(3)參與實地學習至少54小時

(4)參與品格教育行動3

1、中教專門課程

2、幼教教保32學分課程

專門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

1、歷年成績單(正本)

2教保32學分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

 

即日起~109630()

(中教學程)專門課程其他審查規定

1實習科別為英()文群科相關且103學年度()以後之師資生需附:

CEF B2()以上英語文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明(需含聽、說、讀、寫四項能力) (影本)

2、實習科別為職業群科者且105學年度()以後之師資生需附:

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業界實習認定表(業界實習18小時)(正本)

即日起~109713()

(幼教學程)教保32學程

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正反面影本)

※本證明書係由幼保系審查製發且與畢業證書共同發放

學士(碩士)畢業證書

  1. 請提供影本
  2. 若為應屆畢業生,請於109713日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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