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1學期幼兒園師資類科半年教育實習分發暨相關事項說明

一、已確定臺中市及彰化縣實習幼兒園
1.名單如下方表列。
2.盡速與幼兒園聯繫,若同一間幼兒園超過兩位實習同學,則推派一人擔任主要連絡者。
3.跟園長/園主任說明是朝陽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第一學期(107年8月到108年1月)的實習學生。
4.跟園長/園主任約定時間拜訪,所有實習同學必須一同前往,並詢問園長/園主任是否需要攜帶其他資料(例如自傳、個人檔案等)。
5.每位同學攜帶「實習同意書」(上網列印,一式兩份)以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拜訪(注意服儀)。請園長/園主任簽兩份實習同意書,一份請實習幼兒園留存,一份帶回學校繳交至師資培育中心徐先勤先生。
6.106年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繳交實習同意書,若有相關疑問則聯繫師資培育中心徐先勤先生(學校分機3203)。

二、跨區實習學生
1.審查通過名單如下方表列。
2.自行尋找可以實習之幼兒園(尚不需要連絡),之後跟本中心徐先勤先生確認幼兒園是否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107學年度合格實習名單內。
3.與幼兒園聯繫,跟園長/園主任說明自己是朝陽科技大學學生,詢問是否能在107學年度第一學期(107年8月到108年1月)進行半年教育實習。
4.跟園長/園主任約定時間拜訪,並詢問園長/園主任是否需要攜帶其他資料(例如自傳、個人檔案等)。
5.攜帶「實習同意書」(上網列印,一式兩份)以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拜訪(注意服儀)。請園長/園主任簽兩份實習同意書,一份請實習幼兒園留存,一份帶回學校繳交至師資培育中心徐先勤先生。
6.106年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繳交實習同意書,若有相關疑問則聯繫師資培育中心徐先勤先生(學校分機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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