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幼教】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中幼教】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申請公告
壹、主旨
依據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於107年2月1日施行。
貳、申請資格
1、107學年(含)以後之師資生。
2、106學年(含)以前之師資生《107年2月1日前修習師培課程》,已修習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而未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
參、申請時程
申請梯次 |
受理申請時程 |
發證時間 |
備註 |
第一梯次 |
1月15日~2月25日 |
3月25日 |
建議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者,最晚於此階段申請。 |
第二梯次 |
8月15日~9月25日 |
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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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每一梯次申請時間以送至本中心時間受理時間或郵戳日期為主,逾時申請時,即自動延至下一梯次審核製證。 2、親自領取方式領證者以簡訊或mail方式通知領證。 |
肆、學分審查資料
檢核資料 |
中教學程 |
幼教學程 |
1.【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申請表。 2.學士(碩士)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可後補。 3.歷年成績單(正本)。(教育專業課程用黃色螢光筆標示、專門課程用粉紅色螢光筆) 4.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 5.教育專業課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請依入學程學年度下載適用版本(紙本)(教育專業課程用黃色螢光筆標示);http://edu.cyut.edu.tw/p/412-1047-3754.php 6.師資生專業增能手冊(103學年度(含)以後之師資生均需檢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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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專門課程學分表(紙本+電子擋)中教學分表-108核定課程 8.專門課程科目認定及學分表(核章版影本) 9.專門課程科目與學分一覽表(請依照入學程學年度下載適用版本(紙本) (專門課程用粉紅色螢光筆) http://edu.cyut.edu.tw/p/412-1047-4829.php?Lang=zh-tw 10.實習科別為英(語)文群科相關且103學年度(含)以後之師資生需附: CEF B2級(含)以上英語文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明(需含聽、說、讀、寫四項能力) (影本) 11.實習科別為職業群科者且105學年度(含)以後之師資生需附: 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業界實習認定表(業界實習18小時)(正本) |
7.教保32學分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紙本+電子檔)。幼教學分表 8.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正反面影本)。(本證明書係由幼保系審查製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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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說明 |
檢核資料中紅色字體之表單,請至本中心網站【表單下載】處下載。 D修畢證明書申請表、E中教學程(教育專業科目)、F中教學程(專門科目)、G幼教學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保32學分為同一檔案) |
伍、取證方式
1、親自領取
2、郵寄:請附回郵信封,煩請符合下列格式
(1)可容納A4以上大小之信封。
(2)寫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3)回郵信封下方明顯註明【寄送修畢證明書】。
(4)請貼足44元掛號郵資(限時掛號51元);本中心內裝內頁袋及L夾。
(5)若選擇郵寄方式易有折痕風險,請慎思。
3、委託代理人領取:
請填妥K-01代領委託書內容並親簽名,委由代理人代為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4、郵寄地址:
413310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信封封面請敘明《申請修畢證明書》』
陸、學分表填寫問題
如有未盡事宜,請於上班時間逕洽師資培育中心承辦人:
李小姐 04-2332-3000分機3205;電子郵件:t2022074@cyut.edu.tw
柒、學分表電子檔案請寄至 t2022074@cy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