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實習113年度第1學期 申請開放中至113年7月10日止
一、申請教育實習資格:【★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
- 本校師資生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並具學士以上學位,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申請修習教育實習;或修習完畢本校之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學分,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申請修習教育實習。
- 依「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與本中心「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辦理教育實習辦法」規定辦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50018
https://cyutis.cyut.edu.tw/TSSchoolwideLawDb/Law/LawAll?m_id=b2414dd4-123d-4bfe-a795-f82490205871
二、開放申請教育實習梯次:
申請 梯次 |
公告日起 |
線上申請 |
紙本收件 |
連結 |
113-1 |
113年6月19日起 |
113年7月10日止 |
113年7月10日止 請將必備文件(紙本)掃描成電子檔上傳至TRONCLASS數位平台作業區審核。 於第一次教育實習學生返校座談會(日期或另公告)再將所有必備紙本文件繳回師資培育中心。 |
※ 【公告可申請中】 ※
請詳閱申請說明後,各式申請表及附件下載請拉至網頁最下方(請點選)
請加入TRONCLASS數位平台:課程
登入方式: 請依學號及個人設定密碼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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