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徵案(完成教育實習期程112-2、113-1)至 11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止。(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 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


績優獎公告(4/1):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團隊,因本年度教育實習績優獎之參賽格式有小調整,
本年度規定各項獎項之參賽皆需檢附評選資料檢核表於參賽作品第一頁,且需編碼,排版部分需依照順序(請勿跳頁或隔頁)。

  • 教育部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之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積極參與教育實習,協助實習學生專業標準理論轉換之實踐力,獎勵其對教育實習貢獻,增進教育實習效能,提升師資培育素質,特提供教育實習績優獎項。
  • 獎勵對象:師資培育之大學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

一、 本校報名初選: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止。(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 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二、參與徵案對象:實習學生,完成教育實習課程(113/2/1-7/31梯次或113/8/1-114/1/31梯次)

三、 承辦學校甄選:於114年5月15日(星期四)前,參賽作品經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初選後統一寄送至承辦單位審查,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 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四、 承辦學校公告決選會議後之得獎名單:預定114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單,並將辦理公開表揚頒獎活動。

五、參賽資料格式及海報電子檔業公告於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檔案下載項下(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Apps/Sys/MasterIndex.aspx?flag=DownLoad

六、繳交文件:被推薦人資料1式5份及送審資料(包括封面、目錄及基本條件資料)電子檔(PDF)光碟片或其他電子資訊儲存媒體1份郵寄本校師資培育中心黃小姐收;逾期、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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