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學程 欲參加105學年度實習同學 請填寫"教育實習分發志願表"

1.欲參加105學年度實習者請填寫請表(如附件一)。

2.本表請審慎填寫,中心據此分發105學年度實習機構。

3.本表請於104.10.9(四)前擲交師資培育中心。

4.105學年度實習分發以中、彰、投各縣市為主,
  且必須為歷年之簽約學校(如附件二),
  欲跨區實習者必須填寫跨區實習申請表(如附件三),
  由中心召開審查會議許可方得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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