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申請公告(已通過教師檢定考試者)

(一) 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辦理教育實習辦法」辦理 

(二)本梯次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共計20名,依申請實習機構分發。另,該梯次指導教授將另行通知分派結果。

(三)行前說明會採線上影片說明,將另行通知影片連結,於111年7月30日(星期六)10時公告。

(四)第一~五次返校座談會規劃如下表,請配合出席參加:

返校座談 日期 項目
第一次 111年8月15日 全國教育實習平台研習、實習任務布置、與指導教授分組座談
第二次 111926日 專題講座、與指導教授分組座談
第三次 1111031日 專題講座、與指導教授分組座談
第四次 111年1128日 專題講座、與指導教授分組座談
第五次 112年19日 成果發表會、與指導教授分組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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