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徵案(完成教育實習期程112-2、113-1)
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
- 教育部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之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積極參與教育實習,協助實習學生專業標準理論轉換之實踐力,獎勵其對教育實習貢獻,增進教育實習效能,提升師資培育素質,特提供教育實習績優獎項。
- 獎勵對象:師資培育之大學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
一、 本校報名初選: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止。(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 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二、參與徵案對象:實習學生,完成教育實習課程(113/2/1-7/31梯次或113/8/1-114/1/31梯次)
三、 承辦學校甄選:於114年5月15日(星期四)前,參賽作品經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初選後統一寄送至承辦單位審查,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 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四、 承辦學校公告決選會議後之得獎名單:預定114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單,並將辦理公開表揚頒獎活動。
五、參賽資料格式及海報電子檔業公告於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檔案下載項下(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Apps/Sys/MasterIndex.aspx?flag=DownLoad)
六、繳交文件:被推薦人資料1式5份及送審資料(包括封面、目錄及基本條件資料)電子檔(PDF)光碟片或其他電子資訊儲存媒體1份郵寄本校師資培育中心黃小姐收;逾期、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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