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徵案(完成教育實習期程113-2、114-1)至 115年 5 月4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 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115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
一、 本校報名初選:即日起至 115年 5月4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 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二、參與徵案對象:實習學生,完成教育實習課程(114/2/1-7/31梯次或114/8/1-115/1/31梯次)
三、 承辦學校甄選: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參賽作品經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初選後統一寄送至承辦單位審查,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 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四、 承辦學校公告決選會議後之得獎名單:預定115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單,並將辦理公開表揚頒獎活動。
五、參賽資料格式及海報電子檔業公告於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檔案下載項下(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
| 2026-04-13 | 115年度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說明手冊 |
| 2026-03-25 | 115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說明會簡報 |
| 2026-03-25 | 115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參賽資料格式 |
六、繳交文件:被推薦人資料1式5份及送審資料(包括封面、目錄及基本條件資料)電子檔(PDF)光碟片或其他電子資訊儲存媒體1份郵寄本校師資培育中心黃小姐收;逾期、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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