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輔導老師相關事宜調查
108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輔導相關事宜調查
一、承蒙貴校惠允本校實習學生到校實習並予以輔導,特此申謝。
二、依據本校辦理108年度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計畫,每輔導1名實習學生補助教育實習輔導教師指導費新臺幣6,000元。
三、另依據「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四條: 實習學生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包括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本補助款以本學期輔導本校實習學生之教師為補助對象,建議以擔任本校實習學生之「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及「行政實習」之輔導老師為請領對象。
四、實習學生之教學演示,應依據上開辦法第十八條:由實習指導教師(教授)、實習輔導教師及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或退休教師共同評定。意即教學演示教)階段,除原有之實習機構教學實習輔導教師、本校實習指導教師(教授)外,外加一位【第三方】評量師長,可由教育實習機構內、外教學領域相同或相近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或退休教師擔任之;教學演示當天另提供2,000元領據(無差旅費用)予師長簽領。
五、輔導教師指導費領據 :教學實習、導師實習、行政實習(支領各2,000 元) , 請貴校師長108 年11 月12 日前至https://forms.gle/u8zn617GVpA7yxLk9填寫相關資料,以利本中心製作輔導費領據及聘書。
六、本中心將於108年11月25日返校座談,委請實習生轉交貴校之輔導費領據及聘書,並請於108年12月20日前免備文寄回【教學實習】、【導師實習】、【行政實習】及【第三方】教學演示指導費,共計四份領據(支領各2,000元),俾利本校辦理撥款事宜。
七、另請貴校師長協助本校實習學生教育實習輔導以及實習成績評定,並懇請貴校協助確認是否已至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 https://eii.ncue.edu.tw/ )點選實習學生報到日期以及填列教學、導師、行政實習三個項目之輔導師資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