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科】/【加另一類科】作業流程、填表說明及注意事項
作業時間與流程說明
受理時間:(※非申請時間請勿送件)
依照本校行事曆每學年度【申請上、下學期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及抵免學分辦理期間收件】
- 112學年度上學期:112年11月27日至112年12月1日
- 112學年度下學期:113年5月6日至113年5月10日
- 111學年度上學期:111年11月14日至111年11月18日
- 111學年度下學期:112年5月15日至112年5月19日
- 110學年度上學期:110年11月22日至110年11月26日
- 110學年度下學期:111年5月16日至111年5月20日
一、何謂【加科】/【加另一類科】:
【加科】:已取得中等學校類科教師證書,欲申請中等學校其他任教學科領域教師證書者。
【加另一類】:已取得「中等學校」、「小學」或「幼兒園」不同教育階段類科教師證書者,欲申請另一類科教師證書者(例如:已取得「幼兒園」類科教師證書,欲申請「中等學校」教師證書者)。
二、申請資格:已領有合格教師證書者,並已取得「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三、作業流程:
歩驟(一)先完成「專門課程認定(採認)申請暨審查」作業,取得「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歩驟(二) 申請人須先完成「專門課程認定(採認)申請暨審查」通過後,再行提送申請加科/加另一類科應檢附資料。
※專門課程採認流程:https://edu.cyut.edu.tw/p/412-1047-5635.php?Lang=zh-tw
歩驟(三)檢附申請表件,請務必具足相關表件後再提出申請,若審查缺件或資格不符將予以退件。
四、注意事項:
※請勿將專門課程認定(採認)與【加科】/【加另一類科】同時送件申請。
※非送件時間請勿送件,將予以退件。
※請檢附回郵信封黏貼44元郵資,並於信封上說明【辦理加科、加另一類科申請】
編號 | 檔案 | WORD | ODT |
1 | 【加科】填表說明 | WORD | ODT |
2 | 【加另一類科】填表說明 | WORD | 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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